出口退运怎么办?
发表时间:2017-04-26
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,被国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、错运造成的溢装、漏卸而退运的货物。在国际贸易中,并不是每次都能完美的按照我们想的顺利完成一笔订单,如果发生退运怎么办?
退运的原因一般有:1.由于政治经济等因素客户拒付尾款;2.单据质量等不合格导致客户拒收货物。因为退运非常麻烦,而且费事费力,一般的处理办法是:尽量和客户协商继续接货,立即补充不合格单据,价格上给予优惠,或者当地打折处理,以将损失降到最低。如果客户仍然坚持拒收,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年内凭下列证明和单证资料向院出口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:
1、境内外销售双方的申请报告个一份(须盖有公司章),如属部分退运,则应在报告中注明放弃不退部分的退税申请。
2、境外公证行的证明文件(中文版),加盖公证行印章。
3、当时出口户货物的外汇核销单。
4、属退税货物应提交原报关单退税联
5、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为核销外汇或注销已核外汇的证明。
6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(市)国际税务局签发的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。
7、原出口货物销售双方的合同,海关审核有关单证材料无误后,开出联系单交货主到单证管理部门查单(原出口报关单海关统计联),核对相符,则开具同意退运联系函交出口方凭以办理退运货的进口报关手续。
货物进出境后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:
(一)质量不合格,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;
(二)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,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;
(三)错发、错运而造成的溢装、漏卸而退运的货物;
(四)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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